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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基金”是指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或设立的共同基金,代表一个或多个受限制的支线基金持有投资并进行交易活动。 “受监管的支票基金”是指CIMA受监管的共同基金,其通过另一共同基金进行其投资的5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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