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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作为东盟地区金融科技枢纽的潜力

更新时间: 12 Nov, 2019, 17:36 (UTC+08:00)

马来西亚数字经济公司私人有限公司( “ MDEC” )最近宣布,马来西亚有潜力成为东盟的数字枢纽,因为马来西亚有能力将数字经济的增长传播到整个地区。同样,安永(Ernst&Young)的《 2018年东盟金融科技普查》也将马来西亚称为“亚洲新兴的金融科技中心”。该国日益数字化的经济旨在增强初创企业的影响力并吸引投资者,再加上马来西亚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支持,还将建立一个成熟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这将有助于马来西亚成为数字经济枢纽的潜力。东盟地区。

Malaysia’s potential as the fintech hub for the ASEAN region

尽管新加坡是该地区成熟的金融科技市场,但它也意味着欠发达市场的新兴机会,这些市场在人均收入,人口增长,在线访问和智能手机使用方面正在迅速增长。根据网络就绪指数( “ NRI” ),就其向数字化经济和社会过渡的意愿而言,马来西亚在139个国家中排名第31。新加坡排名第一,而其他东盟国家则在NRI中排名较低(排名在60至80之间)。这项措施对于希望进入新国家/地区的企业很重要,因为它可以轻松确定该国家/地区是否可以支持依赖互联网的企业。

这再加上政府,监管机构和行业参与者的支持,为马来西亚提供了成为新兴市场的机会和潜力,以赶超新加坡并成为东盟首选的金融科技之家。

打造金融科技友好型产业

马来西亚的各种监管机构已制定各种举措来促进金融科技行业,包括:

  • “金融科技社区联盟”或“ aFINity @ SC”是由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 SC ”)于2015年9月发起的。它是金融科技下发展计划的焦点,并且是提高意识的枢纽,培育金融科技生态系统,并提供政策和法规明确性,以促进负责任的金融创新。在2019年,aFINity共有109个项目参与,涉及91个参与者,共有210个注册成员。

  • 由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或马来西亚中央银行(“ BNM ”)于2016年6月成立的金融技术推动者小组(“ FTEG ”)。该小组由BNM内部的跨职能小组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旨在促进马来西亚金融服务业采用技术创新的监管政策。

  • 马来西亚金融科技协会(“ FAOM ”)由马来西亚金融科技界于2016年11月成立。它旨在成为支持马来西亚成为该地区金融科技创新和投资的主要枢纽的主要推动者和国家平台。 FAOM的目标之一是在马来西亚金融科技界发出声音,并与包括监管机构在内的行业参与者进行政策制定,以建立一个健康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

  • 2017年11月,马来西亚政府启动了其数字自由贸易区(“ DFTZ ”),以促进无缝的跨境贸易,并使本地企业能够优先出口其商品以进行电子商务。通过与阿里巴巴作为电子实现物流枢纽和电子服务平台的合作,以及建立吉隆坡互联网城(将成为DFTZ的主要数字枢纽),可以轻松实现这一目标。

  • MDEC推出了“马来西亚数字中心”,该平台通过提供帮助其向全球扩展的设施来支持本地技术初创公司。这包括:

    • 建立“轨道”作为金融科技初创公司的共同工作空间,以鼓励创新的金融科技理念,并通过除其他外的季度监管训练营(包括法国国家银行和金融服务委员会的参与)创建与监管机构的联系;

    • 推出“ Titan”平台,通过该平台,具有潜力的初创企业可以通过MDEC的市场准入计划扩展业务并扩展到东南亚和欧洲市场;

    • 创立各种计划,例如马来西亚技术企业家计划,全球加速与创新网络和数字金融创新中心,以鼓励金融科技创始人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为本地和外国投资提供机会,扩大他们的业务扩大市场范围并加快数字金融服务的创新;和

    • 成立专门的伊斯兰数字经济部门,并提供伊斯兰教义顾问委员会,以帮助金融科技初创公司使其金融产品符合伊斯兰教义。这样做有可能帮助他们进入全球伊斯兰经济,预计到2021年将增长到3万亿美元。

  • 国行的《互用互惠信用转移框架》政策于2018年3月发布。该政策旨在在马来西亚创造无现金支付格局,培育高效,竞争和创新的支付解决方案,并促进银行与非银行电子货币(电子货币)之间的协作竞争。发行人通过公平开放地访问共享支付基础设施。

  • 马来西亚的各种机构和监管机构为新兴和成长中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提供了以下资金/便利/激励措施:

    • SC根据其《公认市场指南》引入了对等(P2P)贷款监管框架;

    • 马来西亚债务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启动了一项知识产权融资计划,以使公司能够将其知识产权用作贷款抵押;

    • 财政部成立了Cradle Fund Sdn。 Bhd。向潜在和高素质的科技初创公司提供资金和投资援助以及商业化支持,指导和各种其他增值服务;和

    • 由MDEC授予“马来西亚多媒体超级走廊(MSC)”地位的ICT公司将可在五年内享受最高100%的免税优惠,并可再延长五年。

  • FAOM正在与纳闽IBFC和纳闽FSA讨论如何促进马来西亚和国外业务利用纳闽金融监管框架的独特性,这些金融监管框架侧重于寻求利用外国投资和资金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中小型企业,成长型和可扩展公司。

马来西亚的数字法律发展

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西亚各监管机构已制定了多项举措,以促进和支持马来西亚金融科技和数字资产监管领域的健康发展。

马来西亚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支持不仅会增加马来西亚成为东盟地区数字和金融技术枢纽的潜力。这也将改变马来西亚的金融格局,使决策者,监管者,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机构,消费者和教育工作者能够紧密合作,共同创造一个不仅安全,而且成熟且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业的未来。

本文最初由Zico Law于2019年9月发布。转载自Zico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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